人工智能已经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人工智能的概念是如何明确的。
如何解决产品落地难的问题。
如何应对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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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9月6日
中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
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
正式宣布
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日前,中国首部人工智能产业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由深圳特区报正式发布为了解决人工智能产品落地难的问题,《规定》提出了创新产品准入制度对尚未制定国家和地方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采取测试,试验,中试等方式进行中试
立法首次明确了人工智能的概念和产业边界。
最近几年来,人工智能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据测算,中国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人工智能产业立法
深圳人工智能产业基础较好,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超过1300家,位居全国第二率先为人工智能产业立法,是深圳打造全球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的重要抓手,也将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探索经验
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产业的概念还没有在法律层面进行规定,学术界对其定义也没有统一的认识《条例》从技术角度规定了人工智能的概念——利用计算机或者其控制的设备,通过感知环境,获取知识,演绎推理等方法,对人类智能的模拟,延伸或者扩展同时界定了人工智能产业的边界,将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系统应用和集成服务等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核心产业,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各领域的融合应用所形成的相关产业,全部纳入人工智能产业范畴
《条例》在明确人工智能内涵和外延的基础上,还率先建立了人工智能统计和监测体系,为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准确统一的数据支撑和政策支持。
建立面向行业的计算算法开放平台。
目前深圳人工智能基础研究还比较薄弱,大部分企业以应用为主。
为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条例致力于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提出建立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政产学研用深度结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构建覆盖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周期的配套政策体系另一方面,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人工智能项目管理方式,公开征集科技创新项目和成果,通过不定期项目资助等方式予以支持
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和计算算法的支撑《规定》要求政府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立人工智能应用领域公共数据共享目录和共享规则,推进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有序开放
同时,建立面向行业的计算算法开放平台,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人工智能计算基础设施,开放计算资源,降低企业开发成本,缩短开发周期,培育共享协作的开源治理生态。
定期制定并发布人工智能场景需求清单。
落地难是制约人工智能发展的一大瓶颈《规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充分发挥应用场景对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赋能作用,更好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一是加强应用示范。
明确本市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率先使用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司法领域的应用,推动人工智能在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融合应用
第二,注重引导开放。
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开放体系,定期发布人工智能场景需求清单,公开征集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吸引国内外高水平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供应商,引导更多应用场景开放,吸引产业要素集聚积极探索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供需市场化运行机制,发挥市场驱动作用
第三,创新产品准入。
在分级监管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品准入制度规定对尚未制定国家和地方标准但符合国际先进产品标准或规范的低风险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允许通过测试,实验,试点项目等方式先行测试
成立人工智能伦理委员会。
人工智能引发的科技伦理问题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条例》将逐步形成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与深圳经济特区实际相结合,在为产业发展保留足够灵活性和空间的前提下,探索构建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严守监管底线,做好风险防控
《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的AI治理机构,规定市政府设立AI伦理委员会,加快制定实施AI伦理安全规范,深化AI技术伦理和安全风险研究,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具有一致性的AI伦理治理规则。
同时定义了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的行为底线在研究和应用活动中,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侵犯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禁止根据用户偏好和支付能力,利用算法技术实施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