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自2022年起实施个人账户改革,统筹提高门诊报销待遇个人账户资金是现金补贴吗个人账户资金还能取现使用吗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是共用医保卡共用门诊报销额度吗个人账户改革后老百姓医保待遇会不会受到影响针对这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市医保局做出解读
今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能取现使用
改革前
为盘活个人账户减少基金贬值压力,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10月起,本市将个人账户资金的70%打入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即银行卡,用于取现购买商业保险等费用打入银行卡金额一般每月28日到账举例:小张每月个人账户记账100元,每月打入银行卡金额为70元,李大爷每月个人账户记账40元,每月打入银行卡金额为28元
改革后
今年起,个人账户资金不再打入银行卡,而是记入本人个人账户台账用于看病就医使用,即每月28日不再有银行卡到账记录历史年度已经打入本人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继续取现使用同时,今年1月之前因银行卡未激活等原因,未成功发放的账户资金,待银行卡激活后,仍会正常发放不打入银行卡的个人账户资金,只是更换了用途,并不会减少或减损,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将得到有效保障
个人账户可购买医保报销外自费药
改革前
本市个人账户不能用于支付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检查费用,也不能用于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
改革后
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除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费用外,还可以用于购买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自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便捷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记者26日从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印发的《青海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了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个人缴费。。
家庭共济不是共用社保卡额度
改革前
个人账户仅能用于本人在看病就医中使用,不能在家庭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累积较多,使用效能不高。
改革后
今年7月起,个人账户可以在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即可以用于支付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医院看病就医,或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等但家庭成员间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不是家庭共用医保卡或是家庭共用门诊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社保卡,不得冒用家属社保卡,避免盗用,冒用社保卡,构成欺诈骗保
目前,正在全力开发医保信息系统,支撑政策落地初步考虑,由本人自行绑定或解绑父母,子女,配偶在开通线下渠道的基础上,将及时开通线上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具体操作办法将适时向社会发布
个人账户提高门诊报销待遇
改革前
本市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部分,根据45周岁以下,45岁以上分别按照0.8%,1.2%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限额为7500元
改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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