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院线股份有限公司9日发布公告称,受疫情影响,万达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履行2021年度业绩承诺根据相关协议,万达院线拟以总价1元回购注销51,356,310股相应补偿股份
公告显示,2019年4月,中国证监会核准万达院线向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莘县容止兴业管理咨询中心,林宁等20名交易对方发行316,985,827股,购买万达影视95.7683%股权,发行价格为33.2元/股。
万达投资,神仙容止,林宁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主体,与万达院线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偿义务主体承诺万达影视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63亿元,8.88亿元,10.69亿元,12.74亿元
若万达影视在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任何一年实际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补偿义务人应按协议约定的方式对万达院线进行补偿。
公告显示,万达影视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41亿元,扣除公司资本成本和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2亿元,未履行业绩承诺。
公告称,虽然万达影视2021年经营业绩多次受到疫情影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但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补偿义务主体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补充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本期应补偿金额为1705029488.5元,本期应补偿股份数为51356310股
经协商,按照2019年度业绩补偿办法,万达投资负责万达影视2021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即万达投资补偿51,356,310股。
上述补偿股份将由万达院线以总价1元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万达院线的注册资本将减少,总股本由2230725120股减少至217936881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