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兆9月22日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联合投资的问询函。
问询函指出,公司于9月23日公告,以自有资金出资,与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华大基因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位于盐田区大梅沙盐坝高速公路以北J402—0349地块及地上建筑物。
上市后,公司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尽量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2019年至2021年,公司经常性销售关联交易分别为7.85亿元,5.23亿元和6.13亿元上市后,公司将新增大量关联交易,与联合体企业联合投标,合作建设开发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10.5亿元要求深交所分析本次交易对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影响,说明公司此前承诺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共同投资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事项的决策过程及重要时间点,涉及相关决策者等,并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则说明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相关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华大基因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了本次共同投资的相关信息公司2022年9月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未提及任何相关事项,说明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相关事项是否可能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告显示,公司预计未来投资不超过14亿元,用于土地购置,地上建筑物回购,建设投资等其中,与联合体企业联合投标,合作建设开发投资额不超过10.5亿元购买的联合体占土地使用权0.43%,赵志控股15.01%,华大基因47.16%,华大智造37.40%问询函要求公司进行补充披露:合作开发项目的投资规模,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后续具体规划,产权分配及出资比例,各方权利义务等合作开发项目的具体项目内容,合作项目产权分配和投资比例的具体计算过程,构成明细,计算依据及合理性,说明相关资产产权是否清晰,设置了哪些措施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
公司首期募集资金净额32.85亿元,用于智能制造及R&D基地项目,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R&D及生产项目,R&D中心项目,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所有募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投入情况,说明是否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可行性产生重大影响,以及后续如何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设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公告披露本次交易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报数据,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5.62亿元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合作开发建设的后续投资计划,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编制资金测算表,说明是否可能对公司资金周转,项目研发,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后续共管账户和个别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措施,如何避免资金占用等违法情况,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