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如今进入第10年。
国务院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日前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报告指出,《意见》印发后,启动了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不过,考试招生制度面临着一些新形势和新挑战,改革依然任重道远。
报告从稳步提升中西部地区改革保障能力、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中高考考试内容改革、深化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完善职教高考的形式和内容、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强化高考改革外部环境治理等7个方面提出下一步工作考虑。
高考是教育评价的“牛鼻子”。报告指出,高考改革涉及面广、利益诉求复杂,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每个阶段都是有限目标、稳步推进的过程,需要保持历史耐心和定力,稳中求进、渐进向好,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考生招生制度要保持定力
考试科目和内容变化是社会公众对中高考改革最直观的体验。
报告指出,新高考采取3+3或3+1+2的选考模式,除语文、数学、外语作为必考科目外,可选择的科目组合从原来的“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转变为20种或12种科目组合,促进学生知识结构文理交融。
报告还指出,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引导学生在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中建构知识、培养能力、提升素养。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命题,降低机械刷题收益,引导教学回归课标、回归课堂。
不过,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3+3或3+1+2的选考模式是否需要调整,从而更加强调物理等基础学科的重要性?各地教育科研水平参差不齐,如何提高地方命题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方向在分组审议时就指出,物理可以说是最具选拔功能的科目,但目前物理科的分值在高考当中的占比比较低。物理考试时间也比较短,只有75分钟。需要改进优化。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巍在分组审议时也建议,对中学物理、化学的学习引导加大力度。
不过,调整选考科目看似是一件小事,实则关系重大,背后牵涉高中教学安排和师资、课程、设施建设。
报告指出,目前,高考综合改革尚未落地的省份还有17个,中西部省份、人口大省在改革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部分地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所需的资金、设施等条件保障还没有到位,有的中学教室、师资、教学资源面临不足。改革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各省自主命题,省级考试机构的命题能力建设亟待加强。选课走班增加了班级编排和学生管理的难度,对一些薄弱学校提出了更高要求。
有专家表示,经过多年改革探索,3+3或3+1+2的选考模式稳步落地,不宜剧变。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蒋云钟在分组审议时说,考试招生制度是一个非常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考生招生制度一定要保持定力,新政策出台,建议慎之又慎,有些看不准的,宁可先不改。
对科学的重视已经在招生端体现。报告指出,近年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指导高校通过增量倾斜和存量调整,不断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招生规模。
数字化时代,更好更多的就业机会通常要求更高的STEM知识和技能水平,STEM教育可以提升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就业能力适应性。
劳动经济学会就业促进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欧阳俊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应加大STEM教育发展力度,吸引更多青年人学习STEM学科的同时,让非STEM学科的学生完成一定量的STEM课程学习,藉此提升青年人整体就业能力适应性。
通过独特赛道选拔怪才
近年来,我国在探索拔尖创新人才超常规选鉴通道上取得了一些进展。
比如,设立清华大学数学科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专项,推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但报告指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评价机制有待完善,如何在不影响基本盘的前提下,为学生提供创新发展的“土壤”,让有潜质的学生得到浸润式培养,加强选培评一体化,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审慎探索。
“中高考是升学的主渠道,虽然这个口子很宽,基数很大,但是耐不住‘千军万马’都得挤进来,因而也变成了老百姓口中的‘独木桥’。解决这个矛盾,还得多开辟一些新赛道,”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学军在分组审议时说。
“比如教育部近年来推动的强基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就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我们要认真稳妥地探索,通过一些独特的赛道,把英才、‘偏才’、‘怪才’选拔出来,让各类人才都有畅通的升学途径。”田学军说。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主任柯政今年2月撰文指出,破解一考定终身,不是在考试次数上做文章,这里的“一考”不应该是指一次考试,而是指“一个考试”即高考。更具体地说,就是要解决“高考成绩不好,其他再好都没用”的问题。
柯政认为,推动高考多样化,目前最可行、紧迫并且具有全局影响的是,在现有的常规高考通道之外,为拔尖创新人才开辟一条通道。
他提出,“可否在坚持现有统一高考通道绝对主体地位的同时,用3%甚至是1%的录取名额,建立一套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通道呢?”
事实上,上述如北京大学物理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专项,就是高考之外的新渠道。而这些新渠道的选拔权,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高校手中。
这也是探索招考分离改革的有益尝试。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但“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没有写入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招考分离意味着让高校成为招生的真实主体,不同高校依据自身需求和对各种评价结果的判断选择招生的依据。”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
北京大学2023年“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显示,北京大学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初审、笔试、面试,并根据“物理卓越营”的综合评价报告确定录取名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许达哲在分组审议时建议,进一步扩大高校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面的自主权。同时,招生选拔规则要阳光,要向上级或相应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同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正。
报告也提出,下一步,稳步推进相关改革试点项目,加强选拔培养评价一体化设计。加强试点学校的监督检查,确保招考公平公正。
提升综合素质评价可用性
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
目前,“两依据”在新高考试点地区已经落地,但“一参考”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报告指出,各地建立省级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表现,强化公开公示,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高校将评价结果作为强基计划等招生的重要参考。
但报告也指出,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更好地使用,仍需进一步审慎探索。
“除了个别学校在‘点’上的一些运用在大规模的集中录取阶段,全国还没有一个人因为综合素质好被录取。”柯政今年2月撰文指出。
田学军在分组审议时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目前还仅在强基计划等少数类型中使用,要加强研究,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更好地发挥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作用。
方向也说,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中学操作难、招生使用难”的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优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指出,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到中考和高考中会出现几个质疑:首先,有家长认为这增加了学生的负担;其次,考虑到学生家庭条件的差异性、教师的评价具有主观性,综合素质评价会不会带来新的不公平的问题;再者,综合素质评价需要以个性化方式进行,如果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都大同小异,也就容易沦为轰轰烈烈走过场。
对于扩大适用范围,报告明确指出,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指导高校在更多招生类型中使用。
一些地方的中考改革将作出探索。北京中考改革方案近日公布,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主任李奕10月24日接受采访时介绍,道德与法治考试将有10分的过程性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科学使用,报告也提出,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赋能评价改革,提升综合素质评价的可信度、可用性。
熊丙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关键就在于要建立起过程性评价或增值性评价的公信力,要借助信息技术来实现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