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期的通知。通知称,经评估,2019年4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5月31日。
2019年4月28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体育考试的结构和内容,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满分为15分,日常考核满分为15分。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三、四类项目满分均为3分。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七、八、九年级各为2分),体质健康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七、八、九年级各为3分)。
统一考试内容包括:
第一类项目
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
女生:800米跑、200米游泳、4分钟跳绳
第二类项目
男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引体向上、25米游泳
女生: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仰卧起坐、25米游泳
第三类项目
男生/女生: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体操
第四类项目
男生/女生:足球、篮球、排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全部四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如选择体操项目,须选择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支撑跳跃中的两项。
《体育与健身》课程考试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实施,着眼于学生体育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目标要求的落实,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学科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还明确,统一考试时间设在4—5月份,5月10日前完成,采用统一集中测试的形式,日常考核由各初中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起实行。